刺齐论

先秦:佚名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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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黄帝问道:我想了解针刺浅深不同要求。

  岐伯回答说:针刺骨,就不要伤筋;针刺筋,就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就不要损伤脉;针刺脉,就不要损伤皮肤(以上四句指的是,应该深刺,则不能浅刺);针刺皮肤,则不要伤及肌肉;针刺肌肉,则不要伤及筋;针刺筋,则不要伤及骨(以上三句指的是,应该浅刺,则不能深刺)。

  黄帝说: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希望能听听对此的解释。

  岐伯说:所谓刺骨不要伤害筋,是说需刺骨的,不可在仅刺到筋而未达骨的深度时,就停针或拔出;刺筋不要伤害肌肉,是说需刺至筋的,不可在仅刺到肌肉而未达筋的深度时,就停针或拔出;刺肌肉不要伤害脉,是说需刺至肌肉深部的,不可在仅刺到脉而未达肌肉深部时,就停针或拔去;刺脉不要伤害皮肤,是说需刺至脉的,不可在仅刺到皮肤而未达脉的深度时,就停针拔去。所谓针刺皮肤不要伤及肌肉,是说病在皮肤之中,针就刺至皮肤,不要深刺伤及肌肉;刺肌肉不要伤及筋,是说针只能刺至肌肉,太过就会伤及筋;刺筋不要伤及骨,是说针只能刺至筋,太过就会伤及骨。以上这些,是说若针刺深浅不当,就会带来不良后果。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317/21/6001821_102083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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