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先秦:曾参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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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译文
  孔子说:“听诉讼审理案子,我也和别人一样,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花言巧语,使人心畏服,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

  这就称为知道了根本,这就称为理解到了极至。

注释
(1)“子曰”句:引自《论语·颜渊》。听讼,听诉讼,即审案子。犹人,与别人一样。
(2)无情者不得尽其辞: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能够花言巧语。
(3)民志:民心,人心。

参考资料:
1、 佚名.华龙区第三中学网.http://www.hlqsz.com/deyujingwei/guoxuejingdian/2012-06-11/267.html
曾子,姓曾,名参(zēng shēn ,前505年-前435年),字子舆,汉族,春秋末年生于鲁国东鲁(山东临沂平邑县),后移居鲁国武城(山东济宁嘉祥县)。十六岁拜孔子为师,勤奋好学,颇得孔子真传。积极推行儒家主张,传播儒家思想。他的修齐治平的政治观,省身、慎独的修养观,以孝为本的孝道观影响中国两千多年,至今仍具有极其宝贵的的社会意义和实用价值,是当今建立和谐社会的,丰富的思想道德修养。著述《大学》、《孝经》等,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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