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则

清代:王永彬

  守身不敢妄为,恐贻羞于父母;创业还须深虑,恐贻害于子孙。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

译文

译文
  一个人洁身自爱而不敢胡作非为,是怕自己做了不好的行为,会使父母蒙羞。开始创立事业时,更要深思熟虑,仔细选择,以免将来危害子孙。

注释
妄为:胡作非为。
贻:遗留。
深虑:慎重地考虑。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 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时期。著有《围炉夜话》、与《菜根谭》、《醉古堂剑扫》一起被称为“处世三大奇书”。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