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则

清代:王永彬

  纵容子孙偷安,其后必至耽酒色而败门庭;专教子孙谋利,其后必至争赀财而伤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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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译文
  放纵子孙只图取眼前的逸乐,子孙以后一定会沉迷于酒色,败坏门风。专门教子孙谋求利益的人,子孙必定会因争夺财产而彼此伤害。

注释
偷安:不管将来,只求目前的安逸。
败门庭:败坏家风。
赀财:财产。
骨肉:比喻至亲。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 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时期。著有《围炉夜话》、与《菜根谭》、《醉古堂剑扫》一起被称为“处世三大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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