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则

清代:王永彬

  伐字从戈,矜字从矛,自伐自矜者,可为大戒;仁字从人,义(義)字从我,讲人讲义者,不必远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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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译文
  伐字的右边是“戈”,矜字的左边是“矛”,戈、矛都是兵器,有杀伤之意;从这两个字,自夸自大的人可以得到极大的警惕。仁字在旁边的“人”,义字的下面是“我”,可见得要讲仁义,并不在远处,只要有人有我的地方,就可以实行。

注释
自伐自矜:伐与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 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时期。著有《围炉夜话》、与《菜根谭》、《醉古堂剑扫》一起被称为“处世三大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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