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九则

清代:王永彬

  人犯一苟字,便不能振;人犯一俗字,便不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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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译文
  人只要有了随便的毛病,这个人便无法振作了。一个人的心性只要流于俗气,就是用药也救不了了。

注释
苟:随便。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 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时期。著有《围炉夜话》、与《菜根谭》、《醉古堂剑扫》一起被称为“处世三大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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