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冯梦龙
【原文】
先是浙民岁输丁钱绢,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虞公允文闻之恻然,访知江渚有荻场利甚溥,而为世家及浮屠所私。公令有司籍其数以闻,请以代输民之身丁钱。符下日,民欢呼鼓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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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宋朝时,先前浙江人民都须缴纳丝绸为丁口税,人民负担不起,往往生了儿子就丢弃,或是还没有长成就杀掉。虞允文(仁寿人,字彬甫)知道这个情形,十分不忍,后来查访到江边沙洲有荻草地,经济利益很大,皆被豪门世家及僧侣窃据。虞允文于是命令手下将这些豪门世家和僧侣全数登录下来,并要求这些人代替人民缴壮丁税。命令下达的那一天,人民欢呼鼓舞,浙江一带的百姓至此才能安享父子天伦之乐。
注释①丁钱:人口税。②虞公允文:虞允文,南宋进士,孝宗时为左丞相。③恻然:同情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