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齐民要术》:凡荞麦,五月耕;经二十五日,草烂,得转;并种,耕三遍。立秋前后,皆十日内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两重子黑,上一重子白,皆是白汁,满似如浓,即须收刈之。但对梢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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