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

清代:陈士铎

半夏,味辛、微苦,气平,生寒,熟温,沉而降,阴中阳也。入胆、脾、胃三经。研末,每一两,用入枯矾二钱、姜汁一合,捏饼,楮叶包裹,阴干,又名半夏曲也。片则力峻,曲则力柔,统治痰涎甚验。无论火痰、寒痰、湿痰、老痰与痰饮、痰核、痰涎、痰结、痰迷,俱可用,但不可治阴火之痰。孕妇勿用,恐坠胎元。然有不可不用之时,暂用亦无碍。吐血家亦不可用,恐性愈动火也。片半夏为末,吹鼻中,可救五绝,并产后血晕甚效。

人身原无痰也,饮食入胃,化精而不化痰。惟肾中真火虚,则火沸为痰,亦肾之真水虚,则水泛为痰矣。火沸为痰与水泛为痰,虽原于肾,而痰乃留于脾也。半夏既治痰,岂难消化,况痰已入脾中,安在不能化之。然而终不能消者,以其能消已入脾中之痰,而不能断其将入脾中之痰也。盖肾中之痰也,必须肾气丸,始得逐之,非半夏所能祛也,半夏泄痰之标,不能治痰之本。半夏性沉而降,似乎能入至阴之中,然而阳多于阴,止可浅入脾阴,而不能深入肾阴也。况半夏泻阴而不补阴,而肾又可补而不可泻,半夏欲入于肾,而肾所以不受也。

半夏既不能入肾之内,又何以化肾中之痰哉。可见痰在脾为标,痰在肾为本,以脾之痰出于肾也。消脾之痰,不可以见标本之异哉。

肾气丸治痰,是择其本也。水不上泛为痰,何必更消其痰。火不上沸为痰,何必再清其痰。

用肾气丸而痰已绝。用半夏以治标,恐及动其祛痰也。半夏燥气之药,再耗肾中之气,气一耗,则火动水燥,不生精而生痰,势所必至,不特无益,反害之矣。故既治本,不必更治标也。

或疑半夏性燥,故便子治湿痰也,不识用何药以制其燥,并可以治热痰乎?夫燥湿之性各殊,虽制之得宜,只可去其大过,而不能移其性也。然而未制其燥,与已制其燥,自然少异。

铎有制法,并传于此。用半夏一斤、生姜片四两,先煮数沸,取起晒干。用桑叶一百片,水十碗,煎汁二碗,将半夏泡透,又晒干。复用盐一两、滚水一碗,又泡透,切片用之,则燥性去其六,湿之性得其四。寒热之痰,与水火泛沸之痰,俱可少用,以为权宜之计矣。然又只可暂用,而不可据之为久治也。

或疑制半夏,以治燥热之痰妙矣,恐反不宜于寒湿之痰,奈何?此则无容虑也。半夏性燥,治寒湿之痰正宜,制过燥,而无伤气之忧与损肺之失,可用之而无恐也。

或疑半夏治湿痰,而不可治燥痰;治寒痰,而不可治热痰,俱闻命矣。痰之中更有吐黑痰者,其故何也?吾观其人则甚健,谓是火而口不渴,谓是虚而肾不亏,又可以半夏治之乎?此乃邪结于肾之中,非痰塞于肺之窍也。此症本起于久旷之夫,思女色而不可得,又不敢御外色以泄精,于是邪入于肾中,精即化痰,而若吐有如墨之黑者矣。宜用于降火之药,佐之白芥子以消痰,而更用于荆芥之类,以散其火于血分之中。否则,必有失血之患,温疟之苦矣。

数剂之后,身必畏寒,然后用于加味逍遥散,大用于半夏,以清于其表里之邪,则寒热乃除去,而黑痰又乃以渐愈矣也。此等之病症,尝实亲试之,而往往有效验也,故敢论之于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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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陈士铎,字敬之,号远公,别号朱华子,又号莲公,自号大雅堂主人,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约生于明天启年间,卒于清康熙年间。据嘉庆八年《山阴县志》记载:“陈士铎,邑诸生,治病多奇中,医药不受人谢,年八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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