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肉

清代:陈士铎

龙眼肉,味甘,气平,无毒。入脾、心二经。解毒去虫,安志定神,养肌肉,美颜色,除健忘,却怔忡。多服强魂聪明,久服轻身不老。此物果中之尤益人者。入药,不过脾、心二脏。若泡酒服,大有补滋之益。同补气、补血之酒,泡酒为佳也。

或问龙眼肉煎汤服之,宜食其肉,恐有滑肠之损?不知龙眼非滑肠也。但戒多食,未免大肠欠实耳。

或问龙眼肉何以用之于归脾汤内,岂以其补脾也?夫归脾汤何物,非健脾之药,而必藉龙眼肉哉。龙眼肉实能调和诸药,使之分送于心、肝、脾、胃之中,不但专入心、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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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陈士铎,字敬之,号远公,别号朱华子,又号莲公,自号大雅堂主人,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约生于明天启年间,卒于清康熙年间。据嘉庆八年《山阴县志》记载:“陈士铎,邑诸生,治病多奇中,医药不受人谢,年八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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