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洪遵
景卢传。
人齿一个,(不以久近)。烧成灰。用 猪尾血调和了,入酒小盏同服之。窦永仲教授,年六岁时生疮,为邻近焚花所触,尽 入肉、诸医束手,母已发声哭。亲戚刘知县说此方,才饮酒了,元疮随手如故。(予见《沈存中良方》亦载此,用人齿三五枚,炙黄,为末,乳香汤调下,温酒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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