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孕

清代:程鹏程

戒交媾 妇一有孕之后,切戒交媾。所以昔人有孕,即不与夫共寝,恐动欲念也。大抵三个月以前犯之,则欲起而子宫复开,多有漏下、胎动诸患。如三个月以后犯之,则胞衣浓而难产。要知欲火烁胎,必致污浊凝积,且儿身白滞,多疮毒,出痘细密难起,以致夭亡。

戒暴怒 口不可出恶言,手不可用鞭挞,盖怒最伤血气,血气既伤,自不能养胎,多有因此动胎者。即幸而不动,其怒气入胎,生儿多疾矣。

戒安逸 妇人怀孕,原赖血以养之,气以护之。宜时常行动,令血气周流。胞胎活动,则气强而胎壮。如久坐久卧久动,女工织纺之类,不得行走散荡,以致气不营运,血不流润,胎必凝滞不活,致多难产,且儿软弱多病。

戒暖热 凡有胎孕,宜微凉而忌太暖。北方火炕,南方火厢,皆不宜睡。凡胎动不安者,虚仅二三,热有八九,慎之哉。

戒猛药 有孕十日半月,脉微难辨,未曾过月,自亦不知。或遇身体不快,医士不知,误投破胎之药,伤害甚多。前贤云∶人知二三月坠胎,岂知月内伤胎者众也。

戒惊怖 受孕后,不宜受惊吓。如涉险傩神,以及入庙见异奇鬼怪形像,俱宜谨戒,则肝能育魄,不致种胎毒胎惊。

戒放纵 受孕至三四月后,宜用布一幅,紧束其身,勿令胎放,以致难产。

戒小产 受孕三五月,忽因胎脏损伤,胎系腐烂,以致胎堕,名为小产。比大产更重。盖大产如瓜熟蒂落,小产如生采破其皮壳,断其根蒂也。视为轻忽,而殒命者多矣。一切调养,须要如产后法。

调理脾胃 常人身体健康,气血充足,皆由脾胃调和,饮食有节。若怀孕妇人,脾胃尤为紧要。盖胎元全赖气血以养,气血又藉脾胃饮食而生。若饮食不节,脾胃必然受亏,更或七情内伤,气血因而渐耗,则痰火发炽、恶阻、痫症等病起矣。所以明医一见孕妇脾胃不和,急先调理,虽有他症,以未治之。但怀孕至二三月、六七月,饮食多不甘美,不妨少进香美,扶助胃气。凡新米新面,粘硬难消之物,极伤胎元,切宜谨戒。至于食不可顿饱,应吃得十分者,止食六七分,频频多顿,乃调理脾胃之要法。(《胎产摘要》)

孕妇食忌 受孕之后。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动胎气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厌忌者,因备采诸说于下。

食马肉令子过月。附乳母食之,令子疳瘦。(《四声本草》)

食驴骡肉延月难产。(《日用本草》)

食麋肉令子目病。(《食疗本草》)

食犬肉令子无声音。(《本草纲目》)

食羊肉令子多热。(《仁寿集》)

食羊肝令子生多厄。(《孙真人食忌》)

食兔肉令子缺唇。(《本草拾遗》)

食雀脑令子雀目。(《生生编》)

食雀肉令子无耻多淫。(《广嗣全书》)

食雀肉合豆酱,食之令子面生 黑子。(同上)

食鸡肉与糯米同食,令子生寸白虫。(同上)

食鸡肉同鸡子食,令子多疳疮。(《幼科指南》)

食鸭子与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求嗣秘书》)

食鲍鱼,令子多疾。(同上)

食鲤鱼 鱼及鸡子,令子多疖成疳。(同上)

食鳗 鱼令胎有疾。(《夷坚志》)

食鳝鱼合虾蟆(一云田鸡)同食,令子 。(《三元延寿书》)

食鳖令子颈短及损胎。(《张鼎食疗》)

食蛙(即田鸡也)令子寿夭。(《千金食疗》)

食螃蟹损胎难产,令子横生。(《孟氏幼科》)

食慈菇消胎气。(《日华本草》)

食胡椒、葱蒜、吴茱萸毒胎。(《同寿 》)

食粘腻煎 伤胎。(同上)

食茄子伤子宫。(《食鉴本草》)

食生姜令子手足指尖生疮。(《本草通元》)

食红苋菜、马齿苋、薏苡、藿香及脐鱼堕胎。(同上)

食菌子令子惊风而夭。(《丹溪补遗》)

食烧酒三白酒,令子多生疮疖发痘毒。(《增订求子录》)

食浆水粥,令子骨瘦不成人。(《陶氏别录》)

食冰酱绝产。(同上)

凡此之类,无不验者。盖母食热则乳热,母食寒则乳寒。母食辛燥之物则乳毒。有是数者,子受其害矣。可不慎哉,可不戒哉。

孕妇药忌 歌曰∶斑水蛭地胆虫 乌头附子配天雄踯躅野葛蝼蛄类 乌喙侧子及虻虫牛黄水银并巴豆 大戟蛇蜕及蜈蚣牛膝藜芦并薏苡 金石锡粉及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 蜥蜴飞生及 虫代赭蚱蝉胡粉麝 芫花薇 草三棱槐子牵牛同皂角 桃仁蛴螬和茅根根 砂与干漆 亭长波流 草中瞿麦 茹蟹爪甲 皮赤箭赤头红马刀石蚕衣鱼等 半夏南星通草同椒姜蒜韭合紫葳 一切草药不须供切戒妇人有孕忌 俚歌牢记在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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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鹏程,字南谷,号讯叟,浙江桐乡人。南谷博极群书,践履笃实,绩学多文,曾著有《桐溪纪略》、《劝戒类钞》、《续杨园近古录》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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