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可灸证第十一
魏晋:王叔和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贲豚。气从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壮(一本作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
少阴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发热,不死。脉不至者,灸其少阴七壮。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者,即呕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温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阴可五十壮)。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壮(一云七壮),商丘、阴陵泉皆三壮。
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伤寒六、七日,其脉微,手足厥,烦躁,灸其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可灸少阴,厥阴主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