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病生死期日证第二十
魏晋:王叔和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时自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气内连
肾。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时自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喘,不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勿肤刺(肤,一作庸)。
热病三、四日,脉不喘,其动均者,身虽烦热,今自得汗,生。
传曰:始腑入脏,终阴复还阳,故得汗。
热病七、八日,脉不喘,其动均者,生。微热在阳不入阴,今自汗也。
热病七、八日,脉不喘,动数均者,病当喑。期三日不得汗,四日死。
热病,身面尽黄而肿,心热,口干,舌卷,焦黄黑,身麻臭,伏毒伤肺。中脾者,死。
热病,螈,狂言,不得汗,螈不止,伏毒伤肝,中胆者,死。
热病,汗不出,出不至足,呕胆,吐血,善惊不得卧,伏毒在肝。腑足少阳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