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理妙论

清代:竹林寺僧

古今治痢,皆曰热则清之,寒则温之,初起热盛则下之,有表症则汗之,小便赤涩则分利之,此五者举世信用如规矩准绳,不可易。予谓五者惟清热一法无忌,余则犯四大忌,不可用也,今详于后。

一曰忌温补

痢之为病由于湿热蕴积,胶滞于肠胃中而发也。宜清邪热,导滞气,行瘀血,其病即去。若用参术等温补之药,则热愈热,气愈滞,而血亦凝,久之正气虚,邪气盛,不可疗矣。此投温补之祸为最烈也。

一曰忌大下

痢因邪热胶滞肠胃而成,与沟渠壅塞相似,惟用磨利疏通则愈。若用承气汤大下之,譬如欲清壅塞之渠,而注狂澜之水,壅塞必不可去,无不岸崩堤塌矣。治痢而大下之,胶滞必不可去,徒伤胃气,损元气而已。正气伤损,邪气不可除,壮者犹可,弱者危矣。

一曰忌发汗

痢者头痛目眩,身发寒热者,此非外感,乃因毒熏蒸自内达外,虽有表症,实非表邪也。若发汗则正气既耗,邪气益肆。且风剂燥热愈助热邪,表虚于外,邪炽于内、鲜不毙矣。

一曰忌分利

利小便者,治水泻之良法也。以之治痢则大千矣。痢因邪热交滞,津液枯涩而成。若用五苓等剂分利其水,则津液愈枯,而涩愈甚,遂至缠绵不己,则分利之为害也。若清热导滞,则痢自愈,而小便自清,又安用分利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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