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所在不宜针灸

明代:朱橚

一日在足大趾。二日在外踝。三日在股内。四日在腰间。五日在口舌。六日在两手。七日在内踝。八日在足腕。九日在尻。十日在腰背。十一日在鼻柱。十二日在发际。十三日在牙齿十四日在胃脘。十五日在遍身。十六日在胃。十七日在气冲。十八日在股内。十九日在足二十日在踝。二十一日在小指。二十二日在内踝。二十三日肝及足。二十四日手阳明二十五日足阳明。二十六日在胸。二十七日在膝。二十八日在阴。二十九日在膝胫。三十日在足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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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橚[sù](1361年-1425年),安徽凤阳人,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明成祖朱棣的胞弟,生母待考证(因与朱棣同母,且朱棣本身生母存疑,故其生母可能性有二。孝慈高皇后马氏或碽妃)。 洪武三年(1370年)封吴王,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封为周王,十四年(1381年)就藩开封。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薨,谥号“定”。 朱橚好学,能词赋,曾作《元宫词》百章,又组织编著有《保生余录》、《袖珍方》、《普济方》和《救荒本草》等作品,对我国西南边陲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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