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食物法

明代:朱橚

既灸。忌猪鱼热面。生动风冷物。鸡肉最毒。房劳尤当忌也。

又忌法

凡虎兔龙蛇牛马猪羊鸡犬猴鼠。以上十二相属肉物。皆不得食。及以为药。牛黄龙骨龙齿不可废。又经云。里下人灸后。亦忌饮水浆濯手足。

前项诸法。并散在诸部内。不可寻究。故集之。造次删成。所以省披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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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橚[sù](1361年-1425年),安徽凤阳人,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明成祖朱棣的胞弟,生母待考证(因与朱棣同母,且朱棣本身生母存疑,故其生母可能性有二。孝慈高皇后马氏或碽妃)。 洪武三年(1370年)封吴王,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封为周王,十四年(1381年)就藩开封。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薨,谥号“定”。 朱橚好学,能词赋,曾作《元宫词》百章,又组织编著有《保生余录》、《袖珍方》、《普济方》和《救荒本草》等作品,对我国西南边陲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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