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虫所伤五十七

金朝:张从正

夫犬咬蛇伤,不可便贴膏药及生肌散之类,谓毒瓦斯不出也。《内经》曰∶先治内而后治外,可也。当先用导水丸、禹功散,或通经散,泻十余行,实时痛减肿消。然后用膏药生肌散敷贴,愈。此是先治内而后治外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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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正,字子和,号戴人。金朝睢州考城(今河南兰考县人),是继刘完素之后以自己独创理论轰动金元医学界的人物之一,力主汗、吐、下三法, 为攻邪派”的代表。约生于金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年),卒子哀宗正大五年 (1228年),享年七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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