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灸不可灸证
宋代:庞安时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贲豚,气从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桂枝汤内加桂枝足成一两一分,如前法煎之。)
少阴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发热,不死,灸少阴七壮。
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暖,反微喘者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合灸不灸,令病患冷结,久而弥固,气冲心而死。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脉浮,当以汗解,而反灸之,邪无从去,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当重而痹,此为火逆。若欲自解,当先烦,烦乃有汗,随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以知汗出而解。
脉浮热甚而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咽燥必唾血。
不当灸而误灸,令火邪入腹,干错五脏,重加烦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