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证
宋代:庞安时
庞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卧复不能卧,欲出行复不能行,或有美食时,或恶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增剧吐利者,如有神祟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毒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随证治之。
治汗后百合病,百合知母汤。
百合(十枚) 知母(一两半)
百合先洗,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渍水,别以清泉水一升半,煮百合,取一升,去滓;又别以泉水一升煮知母,取半升,去滓;同百合汤煎至一升,温分三服。
治下后百合病,滑石代赭汤。
百合(十枚) 滑石(一两半) 代赭(半两)
先以水渍百合一宿,当白沫出,则去其水,更以泉水一升半,煮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一升煮滑石、代赭,取半升,去滓,合和重煎至一升,分温三四服。
治吐后百合病,百合鸡子汤。
百合(十枚) 鸡子黄(二枚)
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下鸡子黄,搅匀,分温三服。
治不经吐、下、发汗,百合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
百合(十枚) 地黄汁(半升)
先以百合水渍一宿,有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一升半,煮取一升,去滓,内地黄汁,再煮取一升二合,温温分三服,中病勿更服。
治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汤洗之。
百合(一升,如前洗。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
更以水一斗,煎数沸,洗周身,慎风,仍食白汤饼,但勿与盐豉也。煮饼是切面条汤煮水淘过,热汤渍食之。
渴不瘥,栝蒌牡蛎散主之。
栝蒌(无黄脉者) 牡蛎粉(等分)
细末,水调方寸匕,日三服。
治百合病变发热,百合滑石散。
百合(一两) 滑石(三两)
细末,清饮调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热则除;已利,勿服之。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