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庞安时
二十叶,后十行注∶取自然汗(“汗”当作“汁”。)
二十三叶,一行∶□参(原本破损,以药味次第考之,当是“玄参”。)后九行∶□□□□(原本破损,不可考,薛本、顾本亦无。张本作“研细用”。)后十行∶□□(□□□□□□原本破损,薛本、张本“□□”作“汤末”,“□□□”作“同上二”,“□□□”作“中立练”。按“立练”二字有误。)
二十四叶,五行∶黑膏温(“膏”当作“骨”。)
另修治药法第二十叶至二十三叶止,此四叶宋刻上排药味上俱空一字,今刻误作顶格并证。
道光癸未岁吴门黄氏士礼HT 开雕同邑施南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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