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芦

清代:徐大椿

味辛寒。主蛊毒,味烈杀虫。咳逆,泄痢肠 ,除湿热之疾。头疡,疥瘙,恶疮,杀诸虫毒,去死肌。皆杀虫之功。

凡有毒之药,皆得五行刚暴偏杂之性以成。人身气血,乃天地中和之气所结,故服毒药者,往往受伤。疮疥等疾,久而生虫,亦与人身气血为类,故人服之,而有伤气血者,必能杀虫。惟用之得其法,乃有利而无弊,否则必至于两伤,不可不慎也。又毒之解毒,各有所宜。

如燥毒之药,能去湿邪;寒毒之药,能去火邪。辨证施治,神而明之,非仅以毒攻毒四字,可了其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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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灵胎(1693-1771),名大椿,一名大业,晚号洄溪老人,清·吴江人。大椿生有异禀,聪强过人,先攻儒业,博通经史,旁及音律书画、兵法水利。中年时因家人连遭病患,相继病故数人,遂弃儒习医,而取家藏医书数十种朝夕披览,久而通大义。更穷源极流,自《内经》至明清诸家广求博采。自此医道日进,难易生死,无不立辨,怪症痼疾,皆获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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