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治法

清代:陈士铎

论双味治病

天师曰∶偶治者,方中不能一味奏功,乃用二味兼而治之也。如吐血用当归、黄 之类∶中寒用附子、人参之类;中热用元参、麦冬之类是也。夫吐血则必血虚,用当归一味以补血足矣,何以又佐之黄也。盖血乃有形之物,不能速生,必得气旺以生血,故必用黄 以补其气也。夫中寒之症,阴寒逼人,阳气外越,祛寒用附子足矣,必加之人参者何也。盖元阳既不归合,则一线之气在若存若亡之间,不急补其气,则元阳出走而不返矣,故必兼用人参,以挽回于绝续之顷也。夫中热之症,上焦火气弥漫,不用降火之品,何能救焚,似乎用元参以退其浮游之火足矣,何以加入麦冬。盖胃火沸腾,则肺金自燥,胃口自救不暇,又何以取给以分润肺金之气,故必用麦冬以润之,则肺足以自养,不藉胃土之奉膳,则胃土足以自资,而火自然可息。此皆偶治之妙法,谁能知奥耶。

举三方可通其余,至于三之四之,至于十之外。均可于偶方之法广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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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陈士铎,字敬之,号远公,别号朱华子,又号莲公,自号大雅堂主人,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约生于明天启年间,卒于清康熙年间。据嘉庆八年《山阴县志》记载:“陈士铎,邑诸生,治病多奇中,医药不受人谢,年八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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