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传胃
清代:黄元御
伤寒中风,病于秋冬之际,原无内热。表邪不解,阳盛则传阳明之腑,阴盛则传太阴之脏。阴阳平和,则不入脏腑,始终在经,六日经尽,则汗解矣。温病内热素积,断无但在经络,不传胃腑之理。缘其经热郁隆,外泄无路,而胃腑积热,自当感应而发。但胃热大作,必在三日之后,经热不解,而后腑热郁勃,此自然之层次。病由外感,是以表热先发也。
其在三日之内,表邪郁迫,里热方生,但当发表,未可攻里,表气疏泄,里气自平。若三日之外,腑热已作,则攻泻之法,乃可续用。
盖胃土燥热,必烁脏阴。其肺脾津液,肝肾精血,久为相火煎熬,益以燥热燔蒸,脏阴枯竭,则人死矣。是宜滋其脏阴,泻其腑热,勿令阳亢而阴亡矣。
白英丹
大黄五钱,生 芒硝三钱 甘草一钱,炙 枳实二钱,炒 厚朴三钱,炒 元参三钱 麦冬八钱 丹皮三钱 芍药三钱 生地三钱
流水煎大半杯,热服。
阳明戊土,位居三阳之长,阳盛之极,必皆归宿阳明,而入胃腑。温病三日之外,三阴脏病,悉以胃热为之根本。虽曰五脏六腑皆受病,而阳明胃腑,实其纲领也。其里热发作,不拘在何脏腑,总以泻胃为主,而兼清本部。但肠胃未至燥结,则第滋阴,不须承气。即燥结未甚,亦当俟之六日经尽之后,腑邪内实,用泻热滋阴之法,一下而清矣。若燥热隆盛,则三、四、五日之内,俱可泻下。是当用《伤寒》急下之法,不可循《伤寒》缓攻之条,以其内热郁伏,原与伤寒不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