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齐论六十
清代:素问悬解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此刺要论刺有浅深之法。刺骨者无伤筋四语,谓宜深者不可浅,浅则不及,刺皮者无伤脉四语,谓宜浅者不可深,深则太过也。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刺骨无伤筋者,谓刺骨不宜刺筋,若针至筋而去,不及于骨,是刺骨而伤筋也。刺筋无伤肉者,谓刺筋不宜刺肉,若至肉而去,不及于筋,是刺筋而伤肉也。刺肉无伤脉者,谓刺肉不宜刺脉,若至脉而去,不及于肉,是刺肉而伤脉也。刺脉无伤皮者,谓刺脉不宜伤皮,若至皮而去,不及于脉,是刺脉而伤皮也。宜深而浅,此谓不及。
所谓刺皮无伤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脉也。刺脉无伤肉者,过脉中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
宜浅而深,此谓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