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微论篇

清代:陈士铎

容成问曰:人之初生,目不能睹,口不能餐,足不能履,舌不能语,三月而后见,八月而后食,期岁而后行,三年而后言,其故何也?岐伯曰:人之初生,两肾水火未旺也。三月而火乃盛,故两目有光也。八月而水乃充,故两龈有力也。期岁则髓旺而膑生矣。三年则精长而囟合矣。男十六天癸通,女十四天癸化。容成曰:男以八为数,女以七为数,子知之矣。天师于二八、二七之前,《内经》何未言也?岐伯曰:《内经》首论天癸者,叹天癸难生易丧也。男必至十六而天癸满,年末十六皆未满之日也。女必至十四而天癸盈,年未十四皆未满之日也。既满既盈,又随年俱耗,示人宜守此天癸也。容成曰:男八八之后犹存,女七七之后仍在,似乎天癸之未尽也。天师何以七七、八八之后不再言之欤?岐伯曰:予沦常数耳,常之数可定,变之数不可定也。予所以论常不论变耳。

陈远公曰:人生以天癸为主,有则生,无则死也。常变之说,惜此天癸也。二七、二八之论,亦可言而言之,非不可言而不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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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陈士铎,字敬之,号远公,别号朱华子,又号莲公,自号大雅堂主人,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约生于明天启年间,卒于清康熙年间。据嘉庆八年《山阴县志》记载:“陈士铎,邑诸生,治病多奇中,医药不受人谢,年八十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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