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申斗垣
大凡疮毒已平.脓水未少.开烂已定.或少有疼痒.肌肉未生.若不贴其膏药.赤肉无其遮护.风冷难以抵挡.故将太乙膏等贴之则偎脓长肉.风邪不能侵.内当补托里.使其气血和畅.精神复旧.至此强壮诸疮.岂能致于败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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