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

清代:何梦瑶

不论所服何毒,急取灶心土为末,冷水调服方寸匕。(地浆亦佳,见砒霜毒。)或以甘草浓煎汁,多饮之。(须放冷冻饮料,毒乃解。以下诸药皆然。)又食蜜少许,佳。又服葱涎,或煮大豆汁服亦可。又浓煎荠 汁饮之,不及煮,便嚼食亦得。又方生麦冬(八两,去心、葱白八两,捣,)豉三升,水七升,煮取三升半,分三服。又荠 一分、蓝叶花(七月七日取叶并花阴干,二分。)共捣末,水调服方寸匕,日三。又板蓝根(干者四两,洗净晒干)、贯众(一两,锉去毛),青黛(研)、生甘草(各一两。)为末,蜜丸或水浸蒸饼丸,桐子大。另以青黛为衣,每服十五丸,嚼烂,新水送下即解。常服三五丸,亦解暑热。又紫金锭冷水磨服,孕妇忌之。如欲死,急取新小便,和厕旁久屎一升,绞取汁一升,尽灌之便活。已死者亦可救。(参下蕈毒条取粪汁法。)

砒霜毒∶羊血及鸡鸭血热服。蓝根、砂糖擂水服,入薄荷汁尤妙。(亦治巴豆毒。)绿豆擂浆,新汲水调,通口服。真靛花一二钱,井花水浓调灌。豆豉煎浓汁饮。(亦治服药过剂烦闷。)芭蕉根捣汁饮。掘地至黄土,入新汲水搅浊取出,滤去滓(不必澄清)饮之,并解蕈毒。(名地浆。)

巴豆毒∶黄连、菖蒲、小豆、大豆汁、芭蕉根汁,并解之。

野狼毒毒∶白蔹、盐、蓝汁,并解之。

藜芦毒∶雄黄、葱汁,并解之。

芫花毒∶防风、防己、甘草 桂枝汁,并解之。

踯躅花毒∶栀子汁解之。

射冈毒∶蓝汁、大小豆汁、六畜血、蚯蚓屎、藕汁,并解之。

莨菪毒∶荠 、甘草、升麻、犀角、蟹汁,并解之。

半夏毒∶生姜汁解之。

大戟毒∶菖蒲汁解之。

附子、天雄、乌头毒∶大豆、绿豆各数合,煎浓汁饮。又远志、防风、枣、饴糖,并解之。

杏仁毒∶蓝子汁解之。

川椒毒∶(闭口者有毒,戟喉能杀人。)食蒜,或饮地浆。或浓煎豆豉汁饮,并解之。

雄黄毒∶防己解之。

丹砂毒∶盐五钱,冷水调澄,旋服。

丹毒∶地浆良。食蚌肉解丹石毒。

五石毒∶荠 汁生服。

吞金屑未绝者∶水银一两放口中摇动,令下咽入腹,金即消灭成泥而出,三服即活。

漆毒∶捣蟹汁涂。

蕈毒∶忍冬草(即金银花。)生啖。人粪汁饮一升。(截竹筒去青皮,浸粪窖中,取筒内汁。)大豆煮浓汁饮之。细茶芽研,新汲水调服。石首鱼或鲞鱼头,白水煮汁服。荷叶杀蕈毒。

苦瓠毒∶黍穣煮汁服解之。

面毒、豆腐毒∶并用萝卜煎汤服,子亦可。

六畜肉毒及一切药毒∶白扁豆生晒干为末,新汲水调下三钱匕。

鸟兽中毒箭死者有毒∶大豆煮汁及蓝汁服,解之。

牛肉毒∶人乳合豉浓汁服。

马肉毒∶香豉(二两)、杏仁(三两)同蒸,一食顷熟,捣服,日再。又方,煮芦根汁饮之。

郁肉、(密器盖肉经宿者也。)漏脯毒∶(经屋漏水粘着之脯肉也。)烧犬屎,酒服方寸匕。饮人乳或韭汁二三升良。

六畜肝毒∶(凡肝不宜食,自死者尤毒。)豆豉水浸绞汁,旋服。治马肝毒,雄鼠屎(尖者是。)二七枚为末,水和服,日再。又人头垢取方寸匕,酒调服。

河豚毒∶五倍子、白矾(等分)为末,水调服。或多饮清油吐之。

蟹毒∶紫苏煮汁,饮三升。冬瓜汁,饮二升。

食果中毒∶猪骨 为末,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蛇遗精水中,误服中毒,并治蛇咬∶水调雄黄末饮之。(蛇咬,兼涂伤处。)蛇咬,水洗头垢稠浓(一云泔洗。)饱饮。

虫毒∶国中尚在膈上者宜吐,白矾、建茶(各二钱)为末,新汲水调,顿服即吐。又此药入口,觉甘甜不苦,可验是毒也。或令唾水,沉者是,浮者非。或含银器口中,经宿色黑者是。若在膈下宜泻,麝香(二钱半,别研)、雄黄、朱砂(水飞,俱另研)。

赤脚蜈蚣、(微炙,去足)、续随子(各一两)。共为末,煮糯米粥丸,如芡实大,每服一丸,热酒下即泻出。

又方,败鼓皮、蚕蜕纸(各烧存性)、刺 皮、五倍子、续随子、朱砂(飞)、雄黄(飞,各等分)

为末,糯米稀糊丸,桐子大,每服七丸,空心熟水送下。又升麻、桔梗、栝蒌(各五两)。捣末,先以熟汤洗患者阴中,再以汤调方寸匕,日二服,渐加至二三匕,毒即内消。忌食粘物及猪肉。又方,鼓皮、(阔五寸,长一尺)。蔷薇根、(五寸,如足拇趾大,细切。)水一升,清酒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下,其毒即愈。又方,荠 根为末,饮服方寸匕。又方,生栝蒌根取汁一升,和酱汁少许,温服之,须臾吐出虫,甚验。又方,胡荽根捣取汁半升,和酒饮之,立下。又方,以猪胆导下部,良。若吐血或下血如烂鸡肝者,茜根、 荷根,(各三两。)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顿服愈。

又方, 皮烧灰,水服方寸匕,即吐出之。又方,酒服桔梗末(加犀角末更佳)方寸匕,日三服,不能服可灌之。心中当烦,须臾自静,有顷下,服至七日止,食猪脾补之。

又治五虫,一曰蛇,二曰蜣螂,三曰虾蟆,四曰科斗,五曰草虫,细切胎衣晒干为末,水服半钱匕即消。或含升麻,咽汁亦佳。

岚瘴恶气毒∶犀角、羚羊角、雄黄、麝香解之。又甘草二两,水三升,煮一升,分服。

井中毒∶凡五六月,井中及深冢中,皆伏有毒瓦斯。欲入者,先以鸡鸭毛投之,直下至底则无毒,若徘徊不下必有毒矣。亦可纳生鸡鸭于其中试之,不死者无毒也。

又须以酒或醋数升洒其四旁,良久乃入。如中毒郁闷欲死,即取其井中水洗其面,令饮之,又灌其头及身,即活。若其井无水,即他井亦可。一云∶他井洒身上,至三食顷便活。东井取西井,南井取北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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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梦瑶(1692~1764年),字报之,号西池,广东南海人,清代名医。初习儒,雍正八年(1730年)中进士,先后任义宁、阳朔、岑溪、思恩等县县令及辽阳州官。梦瑶幼时多病,故留心医药,并精于医。官思恩时,瘟疫流行,梦瑶广施方药,存活甚众。乾隆十五年(1750年),梦瑶辞官返回广东,先后在广州粤秀书院、越华书院主持院务,暇余继续钻研医学。其所著《医碥》一书,不但对五脏生克学说、阴阳水火理论、八纲辨证要点、治则治法等基本理论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在内科杂病的论述中力陈滥用温补之弊,对张仲景、刘河间、李东垣、朱丹溪诸家之医理叙述详明,并掺以个人见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久居两广,何氏对岭南多种温热病的证治匠心独运,诚为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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