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赵濂
凡诊有夫之妇病脉,先询其经水何时宜行,何时而止。若逐月应期者,不关经水与妊娠之事。倘经已停两三月,非天癸有故,即恐怀孕之兆。用药中须加和营顺胎之味,始不与理相悖。忌大热破血(桃仁、附子)之类,伤胎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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