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证

清代:吴谦

28。表证宜汗太阳经,无汗发热恶寒风,头项强痛身体痛,若出自汗表虚明。

【注】表证,谓寒邪在表,无汗发热,恶寒恶风,头项强痛,身体痛也。太阳经主表,故曰表证。有是证无汗者,皆属表实。虽有是证,若自汗出者,皆属表虚,未可轻汗,即有风邪,只宜桂枝汤解肌可也。

表实无汗,重者麻黄汤主之。轻者麻桂各半汤主之。时有汗时无汗者,桂枝二麻黄一汤主之。表实躁热甚者,三黄石膏汤主之;微者,大青龙汤主之。不躁有热者,桂枝二越婢一汤主之。以上表证,不必悉具,亦不论日之多寡,但见有头痛恶寒一,二证,即为表未罢,虽有里证,当先解表。表解已,乃可攻之,临证者不可不详辨也。详太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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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谦(1689~1748年),字六吉,清朝安徽歙县人。宫廷御医,乾隆时为太医院院判。《医宗金鉴》是乾隆御制钦定的一部综合性医书,全书90卷,是我国综合性中医医书最完善简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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