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前用药三禁

清代:吴谦

12。胎前清热养血主,理脾疏气是为兼,三禁汗下利小便,随证虚实寒热看。

【注】丹溪曰:胎前当清热养血为主,恐伤阴血也。理脾脾健,则气血易生;疏气气顺,则气血调和;理脾疏气,兼以清热养血,则胎自安矣。三禁者,汗,下,利小便也,盖恐过汗亡阳伤气,过下亡阴伤血,利小便伤津液也。然又当随证详审表里,虚实,寒热,以施其治,不可过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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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谦(1689~1748年),字六吉,清朝安徽歙县人。宫廷御医,乾隆时为太医院院判。《医宗金鉴》是乾隆御制钦定的一部综合性医书,全书90卷,是我国综合性中医医书最完善简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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