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前论

唐代:佚名

凡孕妇诸症别无他故,因受胎之后,气血有方,不能滋养其胎而母病至矣。气血既虚,使胎不安于母腹,须大补气血,则胎自安。有胎动而母病者,安其胎,母病愈。盖胎前患病,以安胎办主。

若胎孕一动,病必难治,医须慎之。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