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欲刺井当刺荥

明代:高武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火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滑氏曰∶诸经之井,皆在手足指梢,肌肉浅薄之处,气少不足使为补泻也。故设当刺井者,只泻其荥,以井为木,荥为火,火者木之子也。详越人此说,专为泻井者言也,若当补井,则必补其合,故引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各有攸当也。补泻反则病益笃,而有实实虚虚之患,可不谨哉。(武按∶滑氏谓经意为泻井而补,补井补合之言,端自泻南方补北方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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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明代医家名。生卒年月不详,约生活于十六世纪。号梅孤,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喜读书,天文、律吕、兵法、骑射无不娴习。嘉靖间,中武举,以策干当路,因不合弃归。晚年研究医学,尤长针灸。著《针灸聚英》4卷(1529),《针灸节要》3卷(1537),《痘科正宗》4卷,还有《射学指南》、《律吕辨》、《发挥直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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