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妇女保健 附 妇女保健计指标统
(一)妇女保健效果
孕产妇死亡数
1.孕产妇死亡率=────────×1000‰(或1/10万)
期内产妇数
出生后一周内新生儿死亡数
2.新生儿死亡率=──────────────×1000‰
期内活产数
孕28足周以上之死产、死胎 + 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
3.围产期Ⅰ死亡率=─────────────────────×1000‰
孕28足周以上之死产、死胎 + 活产数
(二)产科工作质量
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人数
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100%
期内产妇数
产后出血例数
2.产后出血率=────────×100%
期内产妇数
难产、手术产(臀牵或剖宫产数
3.难产或手术产(臀牵或剖宫产)率=──────────────×100%
周期产妇数
(三)妇女病防治工作
实查人数
1.普查率=──────×100%
应查人数
患病人数
2.患病率=──────×100%(或‰,1/10万)
检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