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妇女保健 附 妇女保健计指标统

(一)妇女保健效果

孕产妇死亡数

1.孕产妇死亡率=────────×1000‰(或1/10万)

期内产妇数

出生后一周内新生儿死亡数

2.新生儿死亡率=──────────────×1000‰

期内活产数

孕28足周以上之死产、死胎 + 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

3.围产期Ⅰ死亡率=─────────────────────×1000‰

孕28足周以上之死产、死胎 + 活产数

(二)产科工作质量

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人数

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100%

期内产妇数

产后出血例数

2.产后出血率=────────×100%

期内产妇数

难产、手术产(臀牵或剖宫产数

3.难产或手术产(臀牵或剖宫产)率=──────────────×100%

周期产妇数

(三)妇女病防治工作

实查人数

1.普查率=──────×100%

应查人数

患病人数

2.患病率=──────×100%(或‰,1/10万)

检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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