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手部肌腱损伤
手部肌腱损伤多为开放性,以切割伤较多,常合并指神经伤或骨折等,也可有闭合性撕裂。肌腱断裂后,相应的关节失去活动功能。如指深屈肌腱断裂,表现为远侧指间关节不能屈曲;指深浅屈肌腱均断裂,则远近侧指间关节均不能屈曲。由于手内肌仍完整,掌指关节屈曲不受影响。伸肌腱不同部位断裂,其相应关节不能伸展,并可出现畸形。有时肌腱不完全断裂,关节虽仍能活动,但作抗阻力试验时无力、疼痛。只要条件允许,如伤口在12小时以内,伤口较整齐,污染不重,肌腱没有或很小缺损等,都应争取早期缝合肌腱。常用缝合肌腱的方法如图(3-105)所示。肌腱手术的最大难题是术后肌腱粘连,目前尚未很好解决。若在手术中遵循肌腱损伤的治疗原则,采取“无创伤”操作技术,熟练掌握肌腱修复方法,术后早期功能锻炼,则可以减少粘连,获得较好的效果。
图3-105 肌腱的各种缝合法
一、屈肌腱损伤根据屈肌腱的解剖和处理特点,分为五个区(图3-106)。
图3-106 屈肌腱分区
(一)深肌腱抵止区(Ⅰ区) 从中节指骨中份至深腱抵止点。该区只有指深屈肌腱,断裂后应争取早期修复,直接缝合断端。若在抵止点1cm以内断裂,可将腱端前移,即切断远断段,将近端重新附着于止点处。
(二)腱鞘区(Ⅱ区) 从腱鞘开始至指浅屈肌的附着处(即中节指骨中份),在此段深、浅屈肌腱被限制在狭小的腱鞘内,伤后很易粘连,处理困难,效果较差,故又称为“无人区”。目前一般主张,如系指浅屈肌腱牵拉断裂可不吻合,以免粘连,深肌腱浅肌腱同时断裂,仅吻合深肌腱,同时切除浅肌腱,保留腱鞘及滑车。亦有主张同时修复深浅屈肌腱。
(三)手掌区(Ⅲ区) 脱横韧带远侧至肌腱进入腱鞘之前的区域。手掌内深肌腱的桡侧有蚓状肌附着,断裂后限制近端肌腱回缩。在蚓状肌区深浅肌腱同时断裂,可以同时吻合,用蚓状肌包裹深肌腱,防止与浅肌腱粘连。蚓状肌至腱鞘段,仅吻合深腱,切除浅腱。
(四)腕管区(Ⅳ区) 九条肌腱及正中神经挤在腕管内,空间较小,正中神经浅在,常与肌腱同时损伤。处理时应切开腕横韧带,仅缝合深肌腱及拇长屈肌腱,切除浅肌腱,以增大空隙。吻合口应不在同一平面。必须同时吻合正中神经。
(五)前臂区(Ⅴ区) 从肌腱起始至腕管近端,即前臂下1/3处。此区屈肌腱,有腱周组织及周围软组织保护,粘连机会少。屈肌腱在此区损伤,应全部作Ⅰ期缝合,效果常较好。但在多条屈指深浅肌腱断裂时,要避免吻合口在同一平面,以减少粘连。
拇长屈肌腱断裂,亦应争取Ⅰ期修复。在掌指关节平面,肌腱被夹在两块籽骨之间,易造成粘连。该平面的断裂,不直接缝合肌腱,而是切除远断端,在腕上腱一腹交界处作肌腱延长,将远断端前移,重新附着于止点处,亦可行环指屈指浅肌腱转移代拇长屈肌腱。止点1厘米以内断裂,通常采用肌腱前移法,但不延长肌腱。
二、伸指肌腱损伤(一)伸肌腱止点断裂 多为戳伤,远侧指间关节突然屈曲而撕脱伸腱附着点,局部切割伤亦可割断。表现为锤状指畸形,部分病人伴有撕脱骨折(图3-107)。
图3-107伸指肌腱止点断裂或撕脱骨折及复位固定法
1.开放伤 清创后缝合肌腱,手指置于远侧指间关节过伸,近侧指间关节屈曲位,使伸肌腱松弛,用石膏或铝板固定4~6周。
2.闭合伤 固定于上述位置4~6周。如伴有较大块的撕脱骨折,可早期手术,用“拉出钢丝法”固定骨折片,外用石膏或铝片夹板固定。
3.陈旧性损伤 近端肌腱回缩,在断裂处形成疤痕,使肌腱松弛。对功能影响不大者可不处理。如功能影响大,则手术处理,在远侧指间关节背侧作S形切口,翻开皮瓣,重叠缝合肌膜。术后固定于上述位置4~6周。
(二)伸肌腱中央束断裂 屈指时,近侧指间关节背侧突出,该处易受损伤,常伴中央束断裂。正常进中央束与两侧束均在手指长轴的背侧,中央束断裂后,侧束仍可伸指。若不及时修复中央束,随着屈指活动,两侧束逐渐滑向掌侧,此时侧束就不能起伸指作用,反使近侧指间关节屈曲,远侧指间关节过伸,形成典型的“钮孔”畸形(图3-108)。
图3-108 伸腱中央束断裂
治疗:
1.新鲜的开放伤或闭合撕裂,都需手术,I期修复中央束。
2.陈旧性撕裂,若屈曲畸形小,可不处理,伸指差30度以上,影响功能大,可手术修复。
(三)手背、腕背及前臂伸肌腱损伤 均应I期缝合断裂的伸肌腱,效果较好。在腕背部断裂时,要切开相应部分的腕背横韧带及滑膜鞘,使肌腱直接位于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