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皮肤放射损伤概述

一、定义

身体局部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电离辐射或长期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后,受照部位所发生的皮肤损伤称皮肤放射损伤(radiation injury of skin)。

二、发生条件

战时:核爆炸后体表皮肤沾染大量放射性落下灰可引起皮肤β射线损伤;也可由大剂量早期核辐射局部作用引起。

平时:核反应堆、加速器、核燃料后处理等发生事故以及医疗超过剂量照射事故,可发生皮肤放射损伤。

三、影响皮肤放射损伤的因素

(一)射线的种类与剂量

电离辐射的种类不同,引起皮肤损伤的程度和所需剂量也不同(表8-1)。

表8-1 皮肤放射损伤的剂量范围

皮肤损伤表现皮肤红斑量的(%)*照 射 剂 量(Gy)
软X线硬X线γ射线β射线
Ⅰ度:脱毛、红斑80~1003.5~5.05.0~7.07.0~10.06.0~8.0
Ⅱ度:水疱、湿性皮炎1507.510.015.010
Ⅲ度:溃疡、坏死20010.015.020.0>15.0

*以引起皮肤红斑剂量为100,引起皮肤其它表现的剂量相当于红斑剂量的百分率

电离密度较大,穿透能力较小的β射线和软X线,大部分为皮肤浅层吸收,易引起皮肤损伤。相反,电离密度较小,穿透能力较小的硬X线和γ射线,易透过皮肤表层达深层组织,故引起体表皮肤损伤所需的剂量就较大。

(二)剂量率与照射间隔

一般地说,剂量率愈大,照射间隔时间愈短,皮肤的生物效应愈大,如用90Sr β射线照射大鼠皮肤,当剂量率为0.04Gy·h-1,总剂量达120Gy时,仅见皮肤红斑反应;而当剂量率为10Gy·h-1,总剂量仅60Gy时,则所有受照射动物均产生干性脱屑,80%受照射动物还产生湿性脱屑,又如:一次对皮肤照射20Gy,经很短的潜伏期后,即发生明显的损伤。如果总剂量同样是20Gy,按1Gy/d分次照射,则红斑也不发生。

(三)机体和皮肤的敏感性

不同年龄的皮肤对电离辐射的敏感性不同。儿童的皮肤较成年人敏感性高,60岁以上人的皮肤对电离辐射的反应性较低。女性皮肤比男性敏感,尤其在妊娠、月经期反应更明显。皮肤的基底细胞和毛囊细胞的敏感性较其它层细胞为高,一般认为,不同部位皮肤的敏感性亦有差异。其敏感程度排列如下:面部>颈前>腋窝>四肢屈侧>腹部。

某些疾病如肾炎、心脏病、各种皮炎等可增加其敏感性。

(四)理化因素的影响

当皮肤由于寒冷、冻伤或受压迫等引起血循环不良时,对辐射的敏感性增加。热、光、紫外线以及引起充血的化学物质(如碘、酸、碱等),能提高皮肤对射线的敏感性。

(五)影响落下灰损伤皮肤的因素

1.β射线的剂量和能量:皮肤受落下灰中β射线照射的剂量愈大,损伤愈严重。

落下灰中β射线有两个能量峰;一是0.1MeV,它占总活度的50%~80%,在组织中的半减弱层为0.08mm相当于表皮厚度,故其能量在表皮被吸收,引起表皮损伤。二是0.6MeV,它占总活度的20%~50%,在组织中的半减弱层为0.8mm,而真皮厚度为1mm,因此,可引起真皮层损伤。

2.沾治标程度和沾染时间:落下灰β射线引起皮肤损伤是由于落下灰直接沾染暴露部位皮肤,沾染量大,且持续照射一定时间不及时洗消所引起。如1954年比基尼核试验中,在爆后1小时剂量率为0.5~1.5Gy·h-1的沾染区内,停留2~14天才撤离的被沾染人员发生了β射线皮肤损伤。而沾染后立即淋浴或游泳者,则很少引起β射线损伤。

3.体表防护情况:落下灰引起的皮肤损伤,主要发生于暴露部位及易于蓄积灰尘的部位,如头、颈、腰部。马绍尔群岛资料表明,当落下灰沉降时,处于有防护的室内居民皆没有发生皮肤损伤,而站在树下及有衣服遮挡的部位,皮肤损伤程度较轻,事先采取防护措施的美军人员,则无皮肤β射线损伤。

4.落下灰的理化性质:落下灰中有些成分具有刺激性或腐蚀性,可加重皮肤放射损伤。如比基尼核试验的落下灰属珊瑚焦灰,含有大量的氧化钙,对皮肤有明显的刺激作用而加重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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