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许宗裔典剑州,有于灯下识认劫贼,晓告吏捕之。所收赃惟缲丝卷,不禁拷掠,遂诬服,送州囚,言其物乃是家有,与失主互争。即命取两家缲丝车,又问卷各用何物为胎心,一云杏核,一云瓦子。即开视之,见杏核,仍以丝绳安于车,杠量其小大,亦是囚家物。被劫者受妄认之过,巡捕吏伏考,决之辜。其枉遂雪。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