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法

  学诗先除五俗:一曰俗体,二曰俗意,三曰俗句,四曰俗字,五曰俗韵。有语忌,有语病,语病易除,语忌难除。语病古人亦有之,惟语忌则不可有。须是本色,须是当行。对句好可得,结句好难得,发句好尤难得。发端忌作举止,收拾贵在出场。不必太著题,不必多使事,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下字贵响,造语贵圆。意贵透彻,不可隔靴搔痒;语贵脱洒,不可拖泥带水,最忌骨董,最忌趁贴,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音韵忌散缓,亦忌迫促。

  诗难处在结尾,譬如番刀须用北人结尾,若南人便非本色。须参活句,勿参死句,词气可颉颃,不可乖戾。

  律诗难于古诗,绝句难于八句,七言律诗难于五言律诗,五言绝句难于七言绝句。

  学诗有三节:其初不识好恶,连篇累牍,肆笔而成;既识羞愧,始生畏缩,成之极难;及其透彻,则七纵八横,信手拈来,头头是道矣。

  看诗须着金刚眼睛,庶不呟于旁门小法(禅家有金刚眼睛之说),辨家数如辨苍白,方可言诗(荆公评文章,先体制而后文之工拙)。诗之是非不必争,试以已诗置之古人诗中,与识者观之而不能辨,则真古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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