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十四

  成化九年三月辛卯朔户部奏岷恭王初为镇南王禄米本色二百五十石后王既袭封岷王其为郡王时禄米例应住支乃延及今薨逝世子复袭封独并支如故其多支四千余石请每岁扣除满数而止诏如奏所除禄米自成化二年始以前者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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