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国绝贡之先后

  
  
    京师旧有会同四译馆,在正阳门东城根玉河桥,沿明旧地也。屋共三百余间,专备外国贡使驻足之地,凡朝鲜、琉球、越南、缅甸、暹罗、廓尔喀诸国来者皆驻焉。以余所知而言,暹罗咸丰间尚入贡,嗣因粤寇作乱,海道不通,遂绝。琉球则于光绪六年灭于日本。越南亦于六七年间为法人蹂躏,直逼其都,国主遣使臣入中国求援,居天津半年余。时李文忠为直隶总督,以其私订条约,未曾请示天朝,不便保护,拒之,二使臣痛哭而归,其实文忠不敢与法人开衅也。琉球尚世子亦在天津,每晨必长跪文忠辕门外,侯文忠舆出,则作秦庭之哭。
  
    文忠每遣武弁慰谕之,如是者数月之久,亦痛哭而归。缅甸之役,在乾隆朝本系敷衍了事,并未扫穴犁庭执讯馘丑也。大兵仅达木邦而止,即以木邦土酋为王,与之订十年一贡之例。至光绪八九年间,英人占据缅甸后,大为整顿,至十三年遂与我驻英公使订缅甸条约矣。朝鲜则岁有例贡,海道距山东一苇可航,然不准由海行,必须遵陆渡鸭绿江,出奉天,过榆关,而至京师。迂道千余里之遥,不以为苦。彼国商人,恒藉岁贡以获大利,盖以货物杂贡品中,出入两国之境,皆免税也。以高丽参为大宗,布次之,纸发海味又次之。每十月来,次年七月归,以为常,及为日本所灭,而贡亦绝。于是四译馆鞠为茂草矣。
  
    惟廓尔喀与前清相终始,至光绪季年,犹见邸抄中有入贡之事。
  
    彼国亦十年一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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