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传 西市上屈杀忠臣 承天门忠魂觌诉
当时王文见于公写出招词,读出功绩,并不分辩迎立外藩之事。王公大忿,厉声呼曰:“天乎!冤哉,冤哉!今日勘问某等迎立外藩,有何指实?有何凭据?有何人见证?差何人去迎的?”有附会亨、贞之官曰:“汝意欲取金牌符敕,私结内宦,迎立襄藩,如何抵赖?”王文答曰:“金牌符敕,见存禁中。不奏知太皇太后,谁敢窃取而行?既言迎立襄王必动惊人,查有何人到彼?今日若以‘意欲’二字诬陷某等,实不甘心!”于公见王文力辩,乃曰:“王千之(文之号),汝辩之何益?石亨、有贞等意已如此,如何肯放我与你?彼盖欲踵秦桧莫须有之故智也。辩亦死,不辩亦死。”当时萧维贞曰:“此事出于朝廷,公等不肯承认,亦难免得。”当有张在坐,乃闭目与萧维贞言曰:“此辈自作自犯,如何说出于朝廷。”时有刑部郎中刘清闻得此言,叹曰:“真冤哉!真冤哉!”即叱刘清曰:“听汝之言,想必也是与他同谋的。”一时附会亨、贞者群诋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