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李玉,字玄玉,江苏吴县人。他同吴地戏曲家结侣啸歌,因此别号“苏门啸侣”。关于他的材料较少,生卒年月都不易确定,只能大约推定他生卒年是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左右到清康熙二六年(1677)以后。《剧说》记载:“玄玉系申相国家人,为申公子所抑,不得应科举,因着传奇以抒其愤。”吴伟业在《一笠庵北词广正九宫谱》的序里说他:“其才足以上下千载,其学足以囊括艺林,而连厄于有司。晚几得之,仍中副车。甲申以后绝意仕进,以十郎之才调,效耆卿之填词,所着传奇数十种。”从这些材料可见:他出身低贱,没有做过官,可能在申家从事戏曲工作。申时行死后,家乐流散,宾从纷离,李玉才脱离了束缚,到明崇桢末年,才考取了一名副榜举人。他深通音律,在明末崇桢间就写过《一捧雪》、《人兽关》、《永团圆》、《占花魁》,即所谓“一、人、永、占”四种,入清以后又写了《麒麟阁》、《千钟录》、《太平钱》、《牛头山》、《眉山秀》、《两须眉》、《清忠谱》、《万里园》(以上皆见《古本戏曲从刊》)等,合计共为三十二种,在国内能见到的不到二十种。他还精于曲学。顺治末年,他曾在徐于室、钮少雅《北九宫谱》原稿基础上,补充元人杂剧、套数及明初南戏中的北词,编定《北词广正谱》十八卷,是至今较为完备的一部北曲曲谱。李玉还是个戏曲评论家,曾评过《玉簪记》,由书坊“宁致堂”刊印,称作“一笠庵评本”。他还在康熙六年所写的《南音三籁序》中,论述戏曲的演变得失,对明代戏曲的创作和选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