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吾书者,亦既知是编盖聆吾友文君所述而叙录者矣。文君初与某甲相善,既而因亦识阿娟,阿娟颇敬重之。此次某甲之被窃也,诚阿娟心鄙某甲为人,恶其甘心卖友,特思有以惩创之,故窃其资财并证书,使其无以自立;而又以书绝之,即教诲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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