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汪尚书大猷归鄞 其二

宋代:司马伋

日者真奇中,春风画鹢行。
东山须继起,南浦独伤情。
越岸江山丽,都门祖道荣。
里闾高卧际,趣诏逐追程。

送别 ]

  司马伋,字季思,夏县(今属山西)人。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受诏以司马光族曾孙为右承务郎,嗣光后(《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卷一二一)。十五年,为添差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同上书卷一五四)。绍兴末通判处州(《老学庵笔记》卷八)。孝宗干道二年(一一六六),为建康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六年,以试工部尚书使金(《金史·交聘表》)。淳熙四年(一一七七),为吏部侍郎(《玉堂类稿》卷七)。五年,以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知镇江(《嘉定镇江志》卷一五)。六年,陞宝文阁待制,改知平江,寻奉祠(《吴郡志》志一二)。九年,知泉州(清干隆《泉州府志》卷二六)。卒,项安世有诗挽之。今录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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