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捕虎行

宋代:滕岑

世无壮士力扼虎,群虎食人人莫御。
上官付之无奈何,悬赏谩令招猎户。
猎户徒能逐麕麂,初非法中虎匠比。
心胆既怯赏又轻,谁肯向前判一死。
官遣弓兵相助佐,猎户见之气先挫。
心忧得赏为所分,眼见有虎容渠过。
弓兵散在村落中,村民鷄犬为一空。
四足之虎未可捕,两足之人与虎同。
真虎为患时一出,人虎为患朝连久。
东乡闻虎在西隣,人虎又向西乡集。
野外晡时即掩关,椎苏不复更登山。
人虎难避愈真虎,纵为虎食不闻官。

  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领乡荐,屡试进士不第。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调徽州歙县尉。终母忧,再调温州平阳县丞,秩满监南岳庙。宁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诗集,已佚。事见《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诗集序》。 滕岑诗,据《瀛奎律髓》、《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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