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举子时所用方砚小童涤之误伤其左角

宋代:巩丰

巾箱砚子何处得,溪翁用作待鱼石。
博时不费杖头钱,遂入余家掌文墨。
父祖相传晚畀予,自幼相随真莫逆。
七星象斗隠约明,一口如池方寸窄。
忆曾携入对集英,仅毕春秋二三策。
后来随宦落江湖,同上武昌题赤壁。
定交首尾三十所,晏子狐裘虞老屐。
村童唐突岂偶然,一角微伤真可惜。
大禹圭玺犹缺残,因损不妨成友益。
灵光一殿亦偶存,小物本来甘弃掷。
贊经禆史则已多,论议失中天赐谪。
敬追子産谢叔向,息黥补劓全吾璧。

  巩丰(一一四八~一二一七),字仲至,号栗斋,祖籍郓州须城(今山东东平),南渡后居婺州武义(今属浙江)。早年从吕祖谦学。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进士(清嘉庆《武义县志》卷七)。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为汉阳军学教授(《水心集》卷九《汉阳军新修学记》)。秩满,改江东提刑司干办公事,丁母丧免(同上书卷一四《杨夫人墓表》)。宁宗时,歷知临安县(《咸淳临安志》卷五一),提辖左藏东西库。嘉定十年卒,年七十。有《东平集》,已佚,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二二存《栗斋诗集》一卷。事见《水心集》卷二二《巩仲至墓志铭》、《敬乡录》卷九。《宋史翼》卷二八有传。巩丰诗,据《两宋名贤小集》、《江湖后集》等书所录,合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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