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舍七首 其七

宋代:敖陶孙

我家碧鹳弟,尽用当执殳。
摧顔伴老翁,意欲化白凫。
娟娟熨帛手,见之感无襦。
坐念粟布谣,于乎予何诛。
取求不汝瑕,霸心生断袪。
请观泽中鴈,一一稻粱图。

  敖陶孙(一一五四~一二二七),字器之,号臞庵、臞翁,长乐(今属福建)人。孝宗淳熙七年(一一八○)乡荐第一,省试下第,客居崑山。后在太学时因作诗悼赵汝愚,忤韩侂胄。宁宗庆元五年(一一九九)进士。歷海门主簿,漳州教授,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平海军节度判官兼南外崇正簿。理宗即位,奉祠归乡。宝庆三年卒,年七十四。陶孙以诗名于时,有《臞翁诗集》,已佚。遗诗见收于《江湖集》、《江湖后集》。事见《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八《臞庵敖先生墓志铭》。 敖陶孙诗,第一、二卷以汲古阁影钞《南宋六十家小集》所收《臞翁诗集》为底本,校以读画斋刊《南宋群贤小集》本(简称群贤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本(简称名贤集)。第三、四卷以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辑成之《江湖后集》中所收诗为底本。新辑集外诗编为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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