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陈文惠

宋代:张士逊

赭案当年并命时,蒹葭衰飒倚琼枝。
皇恩乞与桑榆老,鸿自高冥凤在池。

  张士逊(九六四~一○四九),字顺之,阴城(今湖北老河口)人。太宗淳化中进士,为郧乡主簿,除射洪令。迁侍御史,歷江南、广东、河北转运使。真宗天禧四年(一○二○)以枢密直学士判集贤院。五年,擢枢密副使(《东都事略》卷五二本传)。仁宗天圣六年(一○二八)拜礼部尚书、同平章事。七年,以刑部尚书知江宁府。明道元年(一○三二)复拜同平章事。二年,出判河南府。宝元元年(一○三八)复拜同平章事。康定元年(一○四○)以太傅致仕。皇祐元年卒,年八十六。謚文懿。有《应制》、《春坊》、《杂文》等文集十种,《宋史·艺文志》着录晏殊、张士逊《笑臺诗》一卷,均佚。事见《文恭集》卷四○《太傅致仕邓国公张公行状》,《宋史》卷三一一有传。今录诗二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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