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周承议兼简通判签判二首 其一

宋代:陆佃

政事相传旧有经,为州前后半台星。
岁教诸县无公事,雨使佳人上使厅。
太守未甘双鬓白,西湖惟欠远山青。
经过况有风骚将,乞取篇章作画屏。

  陆佃(一○四二~一一○二),字农师,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神宗熙宁三年(一○七○)进士,授蔡州推官。初置五路学,选为郓州教授。召补国子监直讲,加集贤校理、崇政殿说书。元丰定官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立,迁吏部侍郎,徙礼部。以龙图阁待制知颍州,徙知邓州。元祐七年(一○九二),知江宁府(《景定建康志》卷一三)。绍圣初知泰州,改海州,移蔡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迁吏部尚书。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除中大夫、尚书右丞,转尚书左丞(《宋史·宰辅表》三)。崇宁元年,出知亳州(《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数月卒,年六十一。赠太师、楚国公(《渭南文集》卷三四《陆郎中墓志铭》)。有《陶山集》二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十六卷;并有《尔雅新义》、《埤雅》传世。《宋史》卷三四三有传。陆佃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其中诗三卷)为底本。另辑得集外诗一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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