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李颐老

宋代:李光

弘毅年少时,学易一念酷。
研精覃思苦,见理不见欲。
一朝感苍苍,床下産神竹。
弘毅益自信,夜寐目不属。
族长闵其劳,令人付斤劚。
惜哉凌云姿,一断不复续。
弘毅少安枕,旦气几为梏。
时匠司剪伐,寿命旋见蹙。
神明信可畏,感应亦何速。
至今旁舍笋,不生弘毅屋。
康成书带草,千载登史录。
吾书此段奇,后学宜三复。
弘毅勉岁寒,任道照猗绿。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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